发布时间:2026-09-02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关于印发《湖南省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在湖南省内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减免临床用血费用及优先用血:
申请范围 | 申请标准 |
献血者本人累计捐献血液≥900毫升 | 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
献血者本人累计捐献血液<900毫升≥600毫升 | 献血量3倍量免费用血 |
献血者本人累计捐献血液<600毫升 | 献血量2倍量免费用血 |
献血者的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献血等量免费用血 |
一人献血,全家受益
在办理出院时请准备好相关材料:
1.无偿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医院用血费用清单复印件(需要医院盖章)。
3.医院费用结算发票复印件(需要医院盖章)。
4.报销承诺书。
就可选择医院结算窗口直接办理用血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