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1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承载着生命的希望,它无法人工合成,也无法长期保存,每一滴都弥足珍贵。目前,临床救治所需血液完全来源于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一滴热血,一份爱心;无偿献血,挽救生命。


在此,湘西州红十字会向广大爱心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发出倡议:
若您在身体健康允许情况下,请积极参加献血活动,做无偿献血的践行者;若您曾因他人献血重获新生,请积极宣传倡导无偿献血,做奉献爱心的传递者;若您暂时不能献血,请把这份倡议分享给更多人,做无偿献血的宣传者、志愿者,传播公益正能量。
热血有限,大爱无疆。2026年世界献血者日来临之际,让我们以点滴热血传递温暖、守护生命,用凡人善举点亮城市文明之光,共同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一、献血咨询及地点
1.吉首市人民医院献血屋(吉首市人民医院眼科门诊)
2.吉首市州人民医院献血房车(吉首市乾州人民医院)
3.吉首市团结广场献血屋(州体育中心大门口)
4.高新区宏大广场流动献血车(吉首市高新区宏大广场)
5.花垣县献血屋(花垣县花果山公园广场左侧)
6.保靖县献血屋(保靖县文化旅游局旁)
7.永顺县献血屋(永顺县大坝坪休闲广场)
8.龙山县献血屋(龙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9.泸溪县献血屋(泸溪县人民医院)
10.凤凰县献血屋(凤凰县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743--8267531
二、献血前须知
1.年龄体重:首次献血年龄18—55周岁;女性体重≥45公斤,男性体重≥50公斤。
2.身体健康:身体状况良好,近期无感冒发烧,未服用抗生素类药物。
3.饮食禁忌:献血前不食用高脂、高蛋白油腻食物,严禁饮酒。
4.作息运动: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做剧烈运动。
5.注意事项:严禁空腹献血,提前正常就餐;献血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女性月经期前后3天、哺乳期未满一年暂不献血。
三、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须知
献血人群可同步参与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
1.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无偿献血条件;
2.献血时同步抽取8毫升血液样本,即可完成信息登记,为血液病患者留存生命希望。
四、献血后温馨提示
1.献血后现场休息10—15分钟方可离开,针眼处保持干燥清洁,4小时内禁止沾水,防止感染。
2.及时补充水分,清淡饮食、适量食用果蔬,忌烟酒、保睡眠。
3.献血后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重体力劳动,防止过度劳累。
4.若出现身体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医务人员;针眼处青紫为正常现象,48小时内冷敷、48小时后热敷,一周左右可自行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