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规定,为维护红十字标志和红十字名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使用红十字标志和红十字名称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许可以外,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使用红十字标志。
二、未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书面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和红十字名称开展各类活动。
三、如发现擅自使用、冒用、滥用红十字标志和红十字名称举办各类活动的,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