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成立于1988年5月。30多年来,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坚持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遇为基本目标,遵循人道、独立、公正、中立、统一、普遍和志愿服务的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赋予的职责。
1998年,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由原来的人民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转变为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2003年,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由原州卫生局代管改为州政府领导联系,归口州政府办管理,是党领导下的州直群团组织。机关现有编制数12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赈济救护部(财务部)、事业发展部(宣传联络部)、三献办公室4个正科级部室,下设州红十字会备灾培训中心,现有编制数6名。全州8个县市均设立了红十字会机构。近年来,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传播红十字精神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应急救援、人道救助、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推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方面做出了重大成就,共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发放救助款物4116余万元、救助23000余人次;培训救护师资90余名、救护员持证培训6816人,普训培训48.24万余人次;参与推动无偿献血95824人次,献血量3466.72万毫升;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入库4252人,成功捐献38人;人体器官捐献登记7200余名,成功捐献42例。
单位全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社会信用代码:13433100501745967A